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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构成的4个要件
- 编辑:郑蕊芸
- 2025-09-20 23:05:12
- 来源:网易
【敲诈勒索罪构成的4个要件】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该罪名的构成需满足四个基本要件。以下是对这四个要件的总结与分析。
一、犯罪主体要件
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必须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否则不构成犯罪。
要件 | 内容 |
主体 | 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二、主观方面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交付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通过威胁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非其他目的如报复、泄愤等。
要件 | 内容 |
主观意图 | 直接故意 + 非法占有目的 |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而言,是他人在受到威胁、恐吓后被迫交付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也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威胁。
要件 | 内容 |
客体 | 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 |
四、客观方面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恐吓等行为,并因此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进而交付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威胁的内容可以是暴力、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只要足以使被害人感到不安并被迫交出财物即可。
要件 | 内容 |
行为表现 | 实施威胁、恐吓等行为 |
结果 | 被害人因恐惧而交付财物或财产性利益 |
总结表格:
要件 | 内容 |
犯罪主体 | 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主观方面 | 直接故意 + 非法占有目的 |
客体 | 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 |
客观方面 | 实施威胁、恐吓行为,导致被害人交付财物 |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四个要件:主体适格、主观故意、侵犯合法权利以及客观行为的存在。只有在这些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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