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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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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06: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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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数据显示,我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前主要由子女和家庭承担的养老现在已经变成一个社会问题。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33 项民生

数据显示,我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前主要由子女和家庭承担的养老现在已经变成一个社会问题。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33 项民生工程中将新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围绕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让老人活得有尊严,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省人大代表徐秀莲:“失独”家庭养老可享优惠

“现在社会老龄化加剧,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面临着养老困境。”省人大代表、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许桥村党总支书记徐秀莲告诉记者,我省从2005 年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但同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奖励标准、实施的范围却不同,此项制度一直未能涵盖城镇居民。因此,她建议我省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实施城乡一体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按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同等公平可及的奖励扶助。

同时,徐秀莲注意到,在独生子女家庭中还有一部分“失独”家庭,他们不仅要承受心理痛苦,在生活等多方面可能面临着更大困难。“这些家庭应该享受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优惠待遇,我省应细化具体政策措施,让这些群体不仅可以享受到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能在晚年感受到温暖。”

此外,徐秀莲表示,我省城乡医保整合正快速推进,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奠定了基础。她建议总结我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并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尽快在全省推广。

省政协委员卓龙华:“文化养老”实现自我价值

截至2017 年底,我省60 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达1133.06 万人,占户籍总人口16.05%。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广大老年人对文化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如何使老年人在离退休后融入社会,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省政协委员、马鞍山市政协副主席卓龙华在“文化养老”方面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推进文化养老事业向前发展,老年人深入参与社会发展,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敬老助老的氛围日益浓厚。但在卓龙华看来,我省文化养老工作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老人们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当下大众最关心的往往还是‘物质养老’。少数单位对老年人的关心仅体现在几个节日慰问上,没有把握老年人的文化需求。”此外,卓龙华认为,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和教育规模也亟需改善和扩大。

“人生的新起点,从60 岁开始。”卓龙华认为,文化养老意在鼓励离退休老年人动起来、学起来、乐起来,逐步实现老年人满足自我、社会交往和创造价值需求,达到“愉悦自己、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目的。因此,卓龙华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老年文化事业的发展。

同时,卓龙华表示可以吸收志愿者加入文化养老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高校、企事业单位退休专家、教授的作用,充实老年教育师资队伍。“要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解决有限教育资源与老年人快速增长的学习需求之间的矛盾。”

卓龙华也给出了具体措施,“加强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卓龙华还提出推进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推动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整合现有办学资源,面向社会举办老年大学,服务更多老年群体。

省政协委员李晓林:城乡特困老人可集中供养

“我省在设法提高大部分人养老质量的同时,还应该重视解决社会最贫困的小部分人无法养老的问题。”省政协委员李晓林说,现有救助政策是将特困人员中的城市“三无”人员作为低保中的A类对象来实施的分类救助,但城市“三无”人员往往比低保对象更为困难。在养老问题上,目前农村特困人员主要在敬老院集中供养,但城区特困群体养老问题突出。政府目前给一个低保失能老人的所有补助为每月1335 元,半失能老人1185 元。而养老院收养1个全失能老人的价位是2500 元左右,半失能的2000元左右。

李晓林建议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和供养方式改革。“集中供养能够基本保障特困老人的生活,农村地区可通过整合现有敬老院和新建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将特困老人集中供养起来,实行委托管理和社会化运营,大幅度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而城区由于社会养老机构众多,每个区可以选择一个具备条件的社会养老机构,与之签订协议,将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集中养老,统一保障。

此外,李晓林建议大幅提高养老护理补贴标准。现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太低,应大幅提高到社会养老机构愿意接受的水平。对选择居家养老的,可发放部分生活费,大部分补助可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向社会组织等购买生活照料、住院看护、医疗救治等方面服务,以此满足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基本需求。“建议实行财政兜底保障。设立特别预算,对特困人员遇到的特殊看护、危重疾病救治,在现有补贴不足的情况下,实行财政兜底保障。”

【部门回应】

省民政厅:引导智慧养老产业发展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18 年,我省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不少新进展。截至12 月底,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达到162 万平米;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发放对象达到163 万人,年度累计发放资金5.9 亿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近38 万人,累计发放资金2.6亿元。

2018 年,我省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广智慧养老新兴技术研发应用。去年我省开展了第一批智慧养老模式建设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共确定试点示范项目8 个,目前都在顺利推进。

目前,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市辖区全覆盖,六安、铜陵等地正在规划建设贯通全市、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照料护理等转接服务。此外,省内一些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对入住老人开展智能化服务,已经取得较好的应用经验。

与此同时,一些城市在智慧养老产品领域已开展本土化研究,滁州市民政局、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滁州学院合作,成立了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探索建设产学研一体的智慧养老“滁州模式”。

2019年,智慧养老依然是“重头戏”,我省将持续创新,筹备建设全省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和应用服务平台。此外,我省还将加大试点示范力度,打造一批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同时制定适用的财政奖补、金融扶持、试点推广等政策,引导智慧养老产业发展。

【延伸阅读】

省人大代表朱红英:

老人乘公交“免费线”可提前至65 岁

“社会老龄化加速,针对老龄群体的社会保障正在逐渐完善。例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的年龄上还可以再提前一些。”省人大代表朱红英是合肥市蜀山区家家景园社区党委书记,对有关老年人的社会热点问题十分关注。

据介绍,目前安徽实行的是70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这已不能适应社会需求。“70 岁以上高龄老人因身体健康原因一部分已无法独自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无法享受政府的优待政策。”朱红英说,老年人为社会发展贡献多年,应该为他们多创造一些优越的条件,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朱红英调查发现,我省老年群体免费乘坐公交的政策已远远落后全国其他城市。重庆、长春、烟台、青岛等地已经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的年龄起点从70 岁降至65 岁;山东部分城市还对60 岁以上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给予不同的乘车优惠。

“据安徽省老年事业发展状况报告(2017)显示,65 周岁以上为774.31 万人,其中65~69 周岁的老人为293.89 万人。也就意味着293.89 万人无法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朱红英建议,尽快修改《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将我省老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年龄起点下调至65 周岁,以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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